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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關注:違法銷售散裝食鹽海滄區一商家被查

2022-08-13 20:01:39來源:瀟湘晨報

廈門網訊(廈門晚報記者高金環通訊員張鈞鑫)因涉嫌銷售散裝食鹽、非定點零售企業銷售未加碘食鹽等多項違法行為,海滄區一商家近日被查。近日,


(資料圖)

廈門網訊 (廈門晚報記者 高金環 通訊員 張鈞鑫)因涉嫌銷售散裝食鹽、非定點零售企業銷售未加碘食鹽等多項違法行為,海滄區一商家近日被查。

近日,海滄區市場監管局開展了食鹽質量安全專項檢查,維護食鹽市場秩序,保障食鹽質量安全,守護市民健康。

在新垵的一家糧油店,執法人員發現,該店銷售的散裝食鹽為食品加工用鹽(未加碘),且商家無法提供該食鹽進貨憑證。該店涉嫌未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、銷售散裝食鹽、非定點零售企業銷售未加碘食鹽等多項違法行為,被立案調查。

此次專項檢查,海滄區市場監管局檢查食鹽經營戶24家,對其中3家經營戶發出了責令整改告知書,簡易處罰1家,立案調查2家。

【鏈接】食鹽銷售有規定

我國實行食鹽定點批發制度。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不得經營食鹽批發業務,食鹽零售單位應當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購進食鹽。食鹽生產經營者應當履行進貨查驗義務,保證食鹽質量安全可追溯。

我國禁止食鹽零售單位銷售散裝食鹽。

食鹽加碘,事關市民身體健康。依據相關規定,我省經營戶經營的食鹽碘含量應該為25毫克/千克,允許波動范圍為30%(即18毫克/千克-33毫克/千克)。

對于特殊人群使用的未加碘食鹽,我省未加碘小包裝食鹽供應商為福建省鹽業公司,期限至2027年底。

責任編輯: 吳郁瑩,賴旭華

關鍵詞: 質量安全 立案調查 違法行為 波動范圍

責任編輯:hnmd004